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各级学生组织:
为全面贯彻共青团中央召开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和团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基层支部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共青团育人职能,做好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总结 2023 年我校共青团工作中的各项成绩,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和展示一批优秀个
人和先进集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组织(部门)、优秀社团。
2、先进个人(学生):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工作者。
3、先进个人(教师):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二、评选比例:
1、以分团委、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各推荐 2 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2、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 1 个,五四红旗团支部约占全校 22、23 级团支部总数的 15%(二级学院推荐 22、23 级团支部总数的 10%,校团委推荐 22、23 级团支部总数的 5%),优秀学生组织部门 24 个(含分团委 14 个)、优秀社团 10 个。
3、先进个人(学生):21 级各辅导员所带学生数的 2%,22 级各辅导员所带学生数的 7%,23 级各辅导员所带学生数的3%,校团委可差额推荐 22 级全校学生总数的 1%。学生会、校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融媒体运营中心、学生自律管理中心、学生活动管理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征兵工作办国旗护卫队、党委宣传部魅影工作室十一个校级学生组织共推荐 22 级学生总数的 2%,分团委学生组织共推荐所在院系 22 级学生总数的 1%。在先进个人(学生)中,三好学生占 15%(上限)、优秀团员占 15%(上限)、优秀学干占 25%(上限)、优秀团干占 25%(上限)、先进工作者占20%。
4、先进个人(教师)共评 61 名,教师优秀团员共推荐教工团支部人数的 15%、教师优秀团干部共推荐专、兼职团干部人数的 20%、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指导老师共推荐教职工人数的2%、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共推荐学生社团数的 20%,由个人申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分团委评定推荐报学校党委审批。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共青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评优评比条例》(附件 1)和推荐名额比例(附件 2)进行评选。
三、工作要求: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程序按照《共青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评优评比条例》(附件 1)执行,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二)“五四”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注重扩大团员青年的参与,要严格工作程序,以基层团委、团支部为单位,在广泛发动、个人(支部、团委)申报、学院评审的基础上产生报送学校的候选集体或个人。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五四”评选作为团员和广大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做好先进典型的事迹挖掘,认真宣传动员,及时、准确、真实上报材料,营造良好的成才氛围,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全面发展。二级学院团委需按照《2023 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生系统表彰推荐公示名单》(附件 5)要求,在二级学院官网进行 3-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余推荐单位对象由校团委统一进行公示。
(四)要规范填写,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指导拟推荐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教师材料提交至各分团委,各部(处、室、中心、馆)教师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
1、申报材料内容:需要填写报送的表格材料并提供佐证材料。(具体填写格式及材料要求详见模板)
电子档材料:
(1)申报表(附件 3)
(2)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 4)
(3)推荐公示名单(word)(附件 5)
(4)所获奖励证书、志愿服务时长等证明材料以及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扫描件或截图。
(5)十佳大学生另需填写采访事迹材料(附件 6)并提交5 张正面生活照纸质材料:
(1)申报表(附件 3)
(2)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 4)
(3)所获奖励证书、志愿服务时长等证明材料以及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打印件。
(4)二级学院公示文件(含公章)复印件(附件 5)
2、材料上交时间:材料要求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电子档统一命名为“××学院(部门)2023 年度校五四评优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24:00 前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938511153@qq.com;纸质版材料于 4 月 19 日下午 17:00 之前提交校团委办公室。由于时间较紧,各二级团组织、各部(处、室、中心、馆)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效率,切实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逾期未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