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9 动态浏览次数:3275
 

 


福软办〔20141

 

 

 

  关于做好2013年度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发挥先进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对我院2013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1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院领导、部门正副职、系主任、年级事务部主任及团委副书记等岗位的评优因涉及到所在部门全年的工作情况,不列入此次评优范围,其评优将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二、评选条件

1、各系、部在年度评优中应注重岗位职责和业绩,认真评选出本部门年度优秀人员。优秀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无教学责任事故,积极承担各项教学任务,提交的教学档案齐全、规范,无任何问题;

教学工作量达到本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以上;

无出现无故缺席学院各类会议现象。

2、管理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行政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①出现责任事故者;

②年出勤率低于95%者、无故缺席全院大会者。

三、评选比例及程序

(一)评选比例

本次评优推荐以机关党总支、学生党总支、财经系、计算机系、数媒系及基础教学部为单位,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30%。

  (二)评选程序

    1、部门提名和本人申报相结合。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研究评议后择优推荐。

    2、推荐部门和人员需填写《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3、学院成立“年度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评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评审。成员由院领导、系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和工会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4、各部门于113日前将推荐上报并初审合格的材料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学院党政办公室对推荐上报人选的材料及资质进行复审,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拟确定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员在院内公示,最后确定评优结果。

四、评优奖励方法

学院将给予评选出的2013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注意事项

各系各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克服“走过场”、“送人情”、“轮流坐庄”等现象,认真做好今年年度评优工作,使年度评优工作真正起到奖勤奖优的作用,在全院上下树立多干实事、少说空话、扎扎实实地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作风。

 

 [UploadFiles]1253,36352,xls,参与评选名单.xls[/UploadFiles]

[UploadFiles]1254,23040,xls,福州软件学院评优推荐表.xls[/UploadFiles]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学校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滨海大道999号